公民選票和納稅人選票是本文自訂的新概念。
公民選票指一名公民因為擁有公民身份而擁有的政治選票。
納稅人選票指一名選民因為依法繳納個人所得稅額外獲得的一張政治選票。
納稅人選票和公民選票
在美國,個人所得稅指美國聯邦、州和地方政府對個人所得徵收的稅。按徵收級別不同,分為聯邦個人所得稅、州個人所得稅和地方個人所得稅,其中以聯邦個人所得稅為主。
在美國的政治選舉中,一個人無論貧富貴賤,也不論是什麼種族和民族,只要擁有公民身份並達到了法定的投票年齡,這個人就可以成為選民,可以在政治競選中投票,這體現了美國人人平等的理念。
做一個設想,在美國,如果一個公民除了公民選票外,還可以因為向政府繳納個人所得稅額外擁有一張納稅人選票,這張選票和一張公民選票具有相同的政治效用,那就意味著這個美國公民有兩張選票。
再做一個設想,在美國,一個移民沒有美國國籍,當然也沒有選票,如果這個移民因為向政府繳納個人所得稅而擁有一張和公民選票具有相同政治效用的納稅人選票,那就意味著外國人也擁有了美國的政治選票,如果這樣,美國的政治選舉就具有了世界開放性。
開源節流減少福利拍賣
在美國,由於對外戰爭、對外援助和公共福利等支出不斷增長,政府赤字和國家債務不斷打破歷史記錄,這些年不斷出現政府停擺的危險,每年國家債務利息就達到幾千億,成為美國民眾的沉重負擔,2022年美國國債達到31萬億美元,光利息就約8000億美元。
美國的財務狀況顯示美國應該開源節流,但奇怪的是,美國卻沒有開源節流的政治動力。
為什麼?
稅收是政府運營的物質基礎,沒有稅收,所有的普世價值都是水中月鏡中花,都是蒼白無力的口號。
不納稅的選民數量龐大,這些選民沒有承擔開支的壓力,卻有增加開支反對節流的政治話語權,可以投票支援增加社會福利和反對消減社會福利,可以投票支援不必要的對外戰爭,可以投票支持沒有價值的對外援助,結果就是政府赤字和國家債務一路猛漲。
怎麼辦?
增加納稅選民的政治話語權,讓納稅選民有兩張選票,除了因為擁有美國公民身份而擁有公民選票,還會因為依法納稅而擁有納稅人選票。
納稅選民們自然而然會支持開源節流,如果擁有納稅人選票,就會消減不必要或無力承擔的社會福利,反對增加不合理的社會福利,就會否決根本沒意義或極度不合算的戰爭,就會否決沒有效果卻莫名其妙長期堅持的援助,就會支持收繳那些應該交納卻合法避免的巨額稅收,如果這樣,開源節流就有可能實現。
如果納稅選民有了納稅人選票,那麼不納稅的選民就有了納稅的動力,為了能擁有和納稅選民同樣的政治話語權,一輩子都沒有納稅的選民也許會突然納稅了,雖然沒有歷史資料,無法評估納稅人選票可能對稅收變化的影響,但不言而喻肯定會促進不納稅的選民納稅。
納稅人選票會不會造成選民之間政治上的不平等?
柏拉圖說:對一切人不加區別的平等就等於不平等。
因為國家債務、公共福利、戰爭消耗和各種援助導致公共支出不堪重負的時代,因為納稅的責任大,所以政治話語權也應該大,這未嘗不是一種更合理的平等,另外,不納稅選民仍有納稅獲取納稅人選票的平等機會。
如果納稅人選票向世界開放
在美國政治競選活動中,只有美國公民才有投票的政治權利,即使拿到美國綠卡並依法納稅多年的移民也往往沒有政治投票的權利。
美國是一個百分百的移民國家,移民開闢了美國的前身北美殖民地,移民創建了美國,移民擴張了美國,移民發展了美國,移民的歷史就是美國的歷史,獨立、自由、開拓和創新的移民精神就是美國精神。
時至今日,美國仍然是全世界接受移民最多的國家,但是移民條件非常苛刻,許多移民辛苦勞作一輩子,永遠無法成為美國公民,不被遣返已是幸運兒,許多移民少年時登陸北美,白髮時才拿到美國國籍,這些移民在美國默默奉獻的歲月裡,基本沒有政治權利,也沒有政治話語權,是政治隱形人。
很遺憾,雖然有人說美國是一個開放的社會,但美國越來越是一個保守封閉的社會,政治身份永遠比貢獻大小更重要。
如果移民納稅就能擁有納稅人選票,那麼移民對美國就會有某種歸屬感,更容易產生社會責任心,應該納稅卻沒有納稅的移民為了獲取納稅人選票,就有可能主動納稅。
大多數納稅人都是中產階級
在美國,真正的有錢人會依法避稅,真正的窮人會依法不納稅,大多數納稅人都是中產階級。
中產階級是工作穩定、收入穩定和生活方式穩定的階級,是美國創造財富的主要社會群體,有了納稅人選票,中產階級會有更大的政治話語權,中產階級的相對的文明、理性和客觀等政治性格,就會注入美國政治,讓有點嘈雜的美國政治變得穩重點,所以說中產階級是民主的穩定器。
有一個說法,一個中產階級占主體而富人和窮人占少數的社會是一個比較理想的橄欖型社會,而一個中產階級因為擁有納稅人選票而擁有更多政治話語權的社會,會不會是一個更加理想的社會呢?
投票稅和納稅人選票
美國曾存在過投票稅。
1870年美國各州立法,普遍以投票稅、識字測試和祖父條款限制黑人和窮人投票。
投票稅即投票前繳稅,會配合祖父條款,即祖父或父親在某年前投票過才能投票,識字測試,文盲半文盲都不能投票,但是符合祖父條款的白人無需測試。
1964年投票稅被全面廢除。
投票稅對富人來說無足輕重,但對黑人和窮人來說就是一個比較大的負擔,會迫使許多黑人和窮人放棄投票,這其實是一種政治歧視,變相剝奪了黑人和窮人的投票權,競選結果必然不利於黑人和窮人。
如果增加了納稅人選票,那是不是變相恢復了投票稅?
其實增加了納稅人選票並不會影響公民選票。
在美國各州,依照法律,公民收入低於納稅標準可以不納稅,仍可以有投票權,至於收入高於納稅標準應該納稅卻沒有納稅的公民,似乎不會失去投票權。
如果增加了納稅人選票,相對于納稅的選民,不納稅的選民的投票權就縮水了,這是事實,但對於一個負債累累還要借錢發福利的社會來說,讓納稅的選民擁有更大的政治權利,這至少會有積極的政治影響,至於這是否公平,應該是一個仁者見仁智者見智有爭議的問題。
結語
在民主政治的歷史裡,從來沒有過納稅人選票,納稅人選票應該有積極的政治作用,值得研究和嘗試!